2020-12-07 20:23:23 丽江华图考试网 http://lijiang.huatu.com/ 文章来源:宁蒗县中医医院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医院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招聘,按照专业分类考试。
(一)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方式
本次测试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考官聘请第三方实施。所有招聘岗位均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测试内容
1.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测试工作方案由医院自行制定,上报主管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律检查机关等参与指导和监督。
本次考生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岗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以上的人员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践技能操作人选。因考生放弃实践技能操作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实践技能操作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四)实践技能操作
1.操作方法:对考生的专业操作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参考人员现场随机抽号选取考题,按100分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实践技能综合考试成绩×45%)+加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通过宁蒗视窗、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nlxzyyy.com/index.htm)、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院务公开栏公布,公示期为5天。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加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用工合同满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且考核合格者,加3分。
2.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用工合同满1年以上(含1年)至5年以下且考核合格者,加4分。
3.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用工合同满5年(含5年)以上至10年以下且考核合格者,加7分。
4.获得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荣誉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5.具有技(士)、护士资格证、中药师证、执业中药师证、会计证、病案管理相关资格证书、计算机类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操作员者,加5分;
6.经上级医院专科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者,加10分。
7.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从工作调配并坚守一线(预检分诊台、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区、隔离点、转运人员、检验人员、影像人员、疫情防控下乡人员)工作岗位的医务人员加5分;服从工作调配并坚守二线(临床医护人员、药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工作岗位的医务人员加3分。
8.2019年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及校园招聘的人员加5分。
9、具备专业初级职称者,加7分;具备中级职称加10分;具备高级职称者,加15分。
10、具有执业医师证者的加20分,助理医师者的加15分。
11.达到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相应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12.如考生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含20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证等原件及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延进行复审和考核。考核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或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公示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待公示结束后由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
3.体检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技科。
4.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3个月)。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十、纪律要求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及医院纪委负责。
(编辑:gao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