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8 10:42:33 丽江华图考试网 http://lijia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职位详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昆明市各级党政机关、昆明市基层人民法院、昆明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6.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足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需要回避的。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2023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报名请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6)。
(1)《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情况意见,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传《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员,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遴选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2023年8月11日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公布职位开考和最终报名情况。
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打印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职位职责及要求,分为审判辅助类、综合类等2个类别分别命制试题。
笔试定于2023年8月20日(周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昆明市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1日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 份(须粘贴个人照片,蓝底免冠小一寸) ;
(2)《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 份;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等) 原件1 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原件,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9)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 张(蓝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执法勤务警员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体能测评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组织,标准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考察进行审核打分,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核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确定。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执法勤务警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研究决定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管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如经面试考察等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思想作风、实际能力素质等现实表现与遴选职位要求有较大差距,可取消该遴选职位。
(九)公示
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试用
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任职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为调入人员,向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报送调动材料,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经公开遴选调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职级。
四、
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报考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以便审核不通过后有时间重新提交审核材料。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等相关内容请查看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面试及考察、体检、公示等具体事项请报考人员按照公告提供的网站查看各遴选单位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报考人员如果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市级机关的遴选。
(六)报考人员需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2: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V1ve0etX-2851FL4geR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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