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09:09:00 丽江华图考试网 http://lijiang.huatu.com/ 文章来源:丽江人社网
六、招聘
面向驻丽主城区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核由笔试和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此次定向招聘笔试统一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
(二)考核
2019年6月1日前,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江军分区和驻丽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对现役军人及其配偶相关情况,以考核赋分的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现役军人:①军龄计分(每月0.8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干部在校时间等同军龄);②军衔计分(从少尉20分起,每增1衔级加5分)、③职务计分(正师职305分、副师职245分、正团职190分、副团职140分、正营职95分、副营职75分、正连职55分、副连职35分、排职15分、三级军士长75分、四级军士长55分,含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干部);④奖励计分(三等功1次计15分、二等功1次记60分、一等功1次计110分、荣誉称号1次计170分;军级表彰20分、军区级表彰40分、军委总部表彰60分〔地方表彰不计分〕);⑤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时间计分(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每月计0.3分,每增加一类加0.1分,如: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每月计0.6分)(军龄和艰苦边远地区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4月)军人配偶:学历计分(全日制博士生50分、全日制研究生40分、全日制大学本科30分、全日制大学专科20分、高中含中专10分、其他学历5分,非全日制的降低一个档次计分,需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并将考核成绩面向驻丽主城区部队进行公示。考核成绩由现役军人和军人配偶所有加分项累计计分。由驻丽部队各单位按照2018年标准提供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三)各项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选岗与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笔试实际得分÷符合报名资格随军家属参加2019年笔试成绩最高分×100。
考核成绩=考核累计加分÷考核最高分×10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考核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由丽江军分区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2019年8月1日前,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丽江军分区机关楼四楼集中组织拟选岗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需符合相关岗位条件才能选岗,若排名靠前者不符合相关岗位条件,则按综合成绩高低由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者依次递补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需在选岗前书面写出放弃申请和承诺,若选岗后放弃或不到岗上班的,取消其安置资格,今后不再安置。
选岗工作在丽江市纪委、军分区纪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丽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依次递补招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已选岗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九)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2019年10月1日前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八、岗位待遇
本次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接受军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
3、本方案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4、驻丽主城区部队是指驻地在古城区、玉龙县的解放军、武警部队、丽江市消防支队、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丽江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5、隶属于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的军人随军家属申请就业的由军分区安排人武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依据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军分区《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驻丽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妥善安置。
十、重要提示
(一)定向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因未提供或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郑重提醒:①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定向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笔试和考核中发现作假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当事人笔试和考核成绩,取消安置资格,今后不再安置。
(六)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一、未尽事宜由丽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丽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5122926
丽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888—5659541
(二)监督电话:
丽江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888-5100886
(编辑:云南华图)